作为近年来广州楼市当红辣子鸡区域的黄埔,在售楼盘众多,未来还有不少城中村旧改项目入市。公众号之前也报道过不少在售楼盘爆出来的种种乱象,不少问题集中在:本文文末也摘录了部分楼盘被处罚的经典案例,各位读者如果遇到类似事情,也欢迎留言分享。首先,我们来看看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有关部门发出的这份提醒告诫函。全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房地产行业协会:为规范我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提醒告诫如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的规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的项目,应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标价工作应当遵守《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地段、品质、配套等因素自行确定“一房一价”并上报备案价格,网签交易价格以备案价格为基准。(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二)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四)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违规销售;(六)价外重复收取已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内的费用;(七)违反公平、公开或者自愿选择原则,强制或串通其他部门及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八)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进行价格欺诈;(九)采取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哄抬商品房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行为,促进我区房地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进行监督。针对万科城市之光E4、E5、E6、E7违规取得预售证问题进行调查,公开调查结果。2021年8月15日已在留言板反馈过E1-E8共8栋楼均存在的违规取证问题(已处理的留言板问题号ID为:10940508),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后证明违规取证问题属实,并于12月2日发布处罚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但公示中仅显示E1、E2、E3、E8栋的违规取证行为,并未对其余四栋E4、E5、E6、E7的违规取证问题进行调查结果答复。恳请公开E4-E8栋的调查结果。 经了解,区住建局已对广州黄埔文冲城中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E1、E2、E3、E8栋商品房预售许可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文书号:穗开房管罚〔2021〕1001号),另外4栋符合预售条件。区住建局依职能督促开发企业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妥善处理与购房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检查力度,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人于2020年5月购买黄埔区中新知识城时代印记A19栋201,销售说规定必须捆绑车位进行销售,并且需要在1年以内付完车位的所有款项,本人已支付完车位全款共计15余万元。这种捆绑销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因此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勒令督促开发商进行车位的退款。 你好,经了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于近日再次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开发企业依法依规销售,妥善处理与购房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并责令开发企业制定退款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退款事宜,尽快完成退款。同时,区相关职能部门也已组织开发企业与部分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车位退款事宜,督促开发企业尽快退还车位款。此外,你也可通过仲裁或法院起诉渠道同步解决车位退款问题。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对该项目退车位款矛盾的化解力度,坚决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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